本報訊 近日,沈陽市于洪區(qū)人民法院開展“示范庭”活動,組織新入職青年干警觀摩庭審。
本次“示范庭”由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官李響獨任審理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庭審過程中,法官精準歸納案件爭議焦點為被告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否違法以及賠償數(shù)額,原、被告根據(jù)案件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舉證、質證、辯論。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成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并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而產(chǎn)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爭議案件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都具有特殊性,勞動者要及時申請仲裁,或者保留好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而引起仲裁時效中斷的證據(jù),避免因超過仲裁時效而產(chǎn)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勞動者的維權成本,法官在充分聽取雙方陳述意見、完成庭審流程后,基于雙方的調解意愿,組織雙方庭后調解,力求通過調解的方式審結該案,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旁聽人員認真觀摩庭審,切身感受到庭審的莊重和法律的威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