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頭用力腳站牢,塌下身子彎下腰,以頭拱地。
最高人民法院在兩會工作報告中對“時代之需、人民之盼”作出回應:就是“頭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情辦好!
這個源于農耕時代的新時代宣召,是傳承下來的寶貴精神財富,有著濃濃的情、深深的理。
需要“頭拱地”去辦的,沒有按部就班的事兒,都是“攔路虎”和“硬骨頭”。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升級版”,絕非易事;積案清理,直面破解更深層次的矛盾;整治頑瘴痼疾,沒有久久為功“不好使”……
難題難事揪心事,不攻堅,不成事。必須敢于動真碰硬,下死力氣,“拱”出一片新天地。
遼寧法院全面推出“有信必復”工作,效果很好。親友之間發(fā)個信息都希望對方盡快回復,何況是認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百姓呢?說到底是要解釋清楚明白,根本目的就是要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這是關乎民心的政治問題,就是“頭拱地”也要辦好。
總結經驗就是:少講空話套話,少講客觀原因,摸清底數,掛圖作戰(zhàn),對賬銷號。
“頭拱地”不是簡單地把心一“橫”,而是要把心一“恒”。
需帶“三氣”:有“男兒何不帶吳鉤,收取關山五十州”的志氣,有“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的豪氣,有“黃沙百戰(zhàn)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的勇氣。
“頭拱地”需要爆發(fā)力加耐力,見證的是執(zhí)行力。要想成大器,就要“頭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