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自古復雜險惡。而在民間借貸的江湖里,就有人復刻了歷史。
一場民間借貸,一個家庭走上了不歸之路。暴力催收,這個江湖充斥著無數(shù)的灰暗與暴力。所以,稱之為黑色江湖不足為過。在做系列調(diào)查之前,記者曾多次直接接觸有關民間借貸的人和事,其目的就是還原一個真實的民間借貸江湖,繼而討論其中的是與非、罪與責、情與法。調(diào)查第一期,記者將從幾位爆料人的講述中描摹這個黑色江湖。
民間借貸的“江湖邏輯”
小額貸款公司的難言之隱
“民間借貸,看似簡單的過程,卻暗流涌動,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說起借貸的買賣,一位多年從事小額貸款的爆料人這樣說。
地點轉向鳳城市,從火車站下車,沿著外環(huán),就會來到鳳城的鳳凰大街。而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就坐落在這個縣級市的最繁華區(qū)域。走到公司門前,可能感覺不出什么特別,只有了解其中一二,才得知,企業(yè)老板是一位中年女性,除了這家貸款公司,還有農(nóng)產(chǎn)品基地等產(chǎn)業(yè),正因為實體經(jīng)濟資金雄厚了,她開始涉及信貸行業(yè)。
“一開始做貸款也是順風順水,利率高,沒啥成本。”在小額貸款公司二樓辦公室,公司老板佟大姐開始了講述。
在周圍人看來,佟大姐是個聰明人,除了不會做賠本買賣,更重要的是她善于經(jīng)營。在佟大姐看來,像她這種做的是“低層次”的民間借貸。“我們籌的錢是給企業(yè)用、機構用。”所以佟大姐一直很審慎,“開莊做盤”之前會考察研究,有時還要抵押,“哪怕是象征性的”。盡管如此,她依然覺得風險越來越大。期間,有人勸她金盆洗手,有人勸她趕緊抽身,但是她都沒有。
在講述佟大姐的波折之前,不妨先了解民間借貸雙方的心理。對于借貸方,自然是急需用錢,所以借貸款成了賭注。一旦出現(xiàn)崩盤,自然無心還款;而對于被借貸人來說,放出的每一筆貸款并非十拿九穩(wěn),提心吊膽是否能夠回款是常有的事。
“其實這種心理,也是某種因素產(chǎn)生的。”佟大姐這樣說。
早在5年前,鳳城當?shù)氐囊粋€從事精密儀器加工的企業(yè)老板王波(化名)找到了佟大姐,并申請貸款480萬元。對于這樣的數(shù)額,即使“不差錢”,也需要對對方進行細致的資格審查,因為一旦出現(xiàn)騙貸,無力償還等情況,后果不堪設想。佟大姐自然想到了這些。
就當佟大姐準備按照正常的手續(xù)履行貸款時,中間人出現(xiàn)了。中間人不是別人,正是某銀行的一名放貸員工周立(化名)。
“我們對于中間人擔保,是既害怕,又害怕。”佟大姐說。
“為什么是兩個害怕?”記者問。
對此,佟大姐說,一層含義是怕中間人和貸款人中間“做扣”,騙取貸款。“另一層含義則是,銀行的人,就是我們心中的‘上級’,不敢得罪,也不能得罪。”這種感受,不光佟大姐有,對于借貸公司很多人來說,都有。
根據(jù)佟大姐提供的資料顯示,周立作為擔保人提供了借貸人王波的抵押物資材料。即價值500萬元的鋼材原材料。貸款隨即放出,然而,這筆巨款并沒有像兩人所說的那樣,用來進行企業(yè)周轉。
佟大姐說,原來,王波的企業(yè)已經(jīng)處于資不抵債,瀕臨破產(chǎn)的地步。但是,在破產(chǎn)前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沒有做。就是欠銀行的500萬元貸款。
王波自然沒有能力償還,甚至沒有任何辦法。這時候,經(jīng)常和他有貸款往來的周立給他出了主意。偷梁換柱,用騙貸的方式將“窟窿”堵上。
從一個困局走向另一個困局
江湖里,不同的局有不同的外衣。一些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自身的背景和公信力,也涉足民間借貸,數(shù)額往往更驚人。
高收益,高回報,讓原本屬于銀行的客戶成了信貸人員的“私人客戶”。不但賺取利差,還從融資者手中收取不菲的“手續(xù)費”。但這門看似“三贏”的生意,埋藏著巨大的風險。
“盤子做大了,誰也不知道錢最終干啥了。”佟大姐說,這也是她被騙的原因。
走投無路的借貸人,狐假虎威的銀行放貸人,最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據(jù)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像佟大姐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shù),因為王波、周立已經(jīng)被判處詐騙罪和違法發(fā)放貸款罪,所以向王波追贓是順理成章的事。“至于是否應該把銀行里的那筆還貸歸還原被借貸人,法律上還屬于盲區(qū)地帶,沒有準確說法。”
是難言之隱還是不能說的秘密?
“其實,無論是放貸人,還是借貸人,并非一開始就想走邪路。”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主管民事糾紛業(yè)務的法官這樣說。
那么,對于這個充滿套路、灰色地帶的民間借貸,有何難言之隱,抑或是不能說的秘密?記者繼續(xù)抽絲剝繭,進行解密。
在葫蘆島市從事礦產(chǎn)生意的老王向記者道出了其中的難言之隱。煤礦生意,自然離不開中間的供貨商,他們周轉材料,從中賺取利益,老王就是其中之一。然而,2015年開始,這家國企的產(chǎn)品價格在國內(nèi)外市場上不斷下跌,跟全國絕大多數(shù)的礦產(chǎn)資源型企業(yè)一樣,面臨轉型困局。在這個局面下,從前按時打給中間商的貨款開始出現(xiàn)延期交付,甚至只給一部分的情況,掛靠在這個龐然大物之下的大量微小的中間商,也隨之出現(xiàn)資金鏈危局,貨不能不供,否則有丟飯碗的風險,但進貨款又不足,只能自己先咬牙墊付。
眼見資金越來越緊,資不抵債,隨時有斷裂的風險。如何化解危局,成為老王面前的一道難題。
“為什么沒有想到銀行貸款?”
“咋沒想到?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銀行,但是銀行貸款太不現(xiàn)實。首先,銀行需要抵押物,銀行貸款額度普遍是房價的一半,我們家的房產(chǎn)幾乎已經(jīng)全部都抵押在里面了,無可騰挪。”
大路難走,只能走小路。
老王通過朋友介紹,得知了“信用貸款”,就是不需要抵押物,憑借個人信用資質(zhì)貸款。雖然存在風險,但是在這一塊最容易貸到款的。老王說,小微企業(yè)主、個體戶幾乎可以認定是資質(zhì)最差的,因為他們資金流動不穩(wěn)定,對于銀行來說風險大。也就是說,在信用貸款這條路上,資金鏈越健康的人越容易拿到錢,越緊張的人越無法得到幫助。
“總而言之,銀行貸款,是一道邁不上去的門檻——審批流程復雜、速度慢,不可能救急。”老王這樣說。
在老王看來,所謂的正路難走,和銀行的苛刻條件不無關系。“但是也沒有辦法,銀行不能降低門款,否則市場就亂了。”
除此之外,人情也在不斷的透支。就像一部電視劇中所說,想考驗彼此的友情,就去找他借錢。像老王這種情況,如果上游企業(yè)拖欠貨款,就無法在約定時間內(nèi)把錢還給朋友,自己在朋友心中的信用也就耗散了。
無限死循環(huán)的套路
事非經(jīng)過不知難,這是很多經(jīng)歷過民間借貸人的感受。
難在哪?有多難?首先不妨從一部司法解釋開始說起。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司法解釋設定了民間借貸利率的三個區(qū)間。第一個是司法保護區(qū),年利率24%以下的民間借貸法院予以司法保護。第二個是無效區(qū),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超過部分法院將認定無效。第三個是自然債務區(qū),即年利率為24%至36%,這個區(qū)間作為一個自然債務,如果要提起訴訟,要求法院保護,法院不會保護你,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
為了能夠更加直觀地對年利率有認識,記者采訪了一位民間借貸主楊大哥。楊大哥告訴記者,高利貸,一般來講,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于高利貸。“我曾經(jīng)有過一筆總額135萬元的借款,月息高達10%,年利息達到驚人的120%,毫無疑問這是高利貸。”120%遠遠超出了法律的保護范圍,“但是只能這樣,低了沒人跟你玩。”
但據(jù)媒體的報道,像楊大哥所借的高利貸還不是最高的利息,有的民間高利貸月利息甚至高達12%,也就是說是正常銀行貸款利率的25倍之多。
而高息借貸還只是這個死循環(huán)的開始。“驢打滾”還本金,讓人不寒而栗,更讓人血本無歸。據(jù)一家高利貸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高利貸的規(guī)矩,利息按月結算,如果不能交清利息的話,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將利息滾到本金中去,然后開始“利滾利”,也就是人們俗稱的“驢打滾”。
據(jù)楊大哥介紹,本來貸款50萬元,一個月后利息是5萬元,如果無法按時交清利息,下個月開始借貸本金就按55萬元來計算利息,到下個月欠條要以55萬元的本金來重新開具。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借了民間高利貸按時還了還好,一旦逾期,一月一番的本金極有可能將一個正常家庭拖至破產(chǎn)的邊緣,高利貸的“嗜血性”正在于此。
然而,“驢打滾”還不是這場套路的終結。民間高利貸的套路不僅于此,據(jù)一名被高利貸追過的借款人透露,民間高利貸借款過程中還有很多“潛規(guī)則”,陰陽合同就是其中之一。具體是指,比如借款人借款5萬元,但實際到賬僅為8成至7成左右,而且月利息一般在8%-15%,但在借款合同中并不會標注實際借款利率,而是寫上司法保護的24%的利率(折合月息2%)。此外,借款人實際借款5萬元,但合同會寫上10萬元,這是一個慣例做法,目的是為了約束借貸人一旦出現(xiàn)逾期,就按10萬元來計算本息。此類陰陽合同的存在也加重了民間借貸訴訟官司的復雜性。
借錢容易,還錢難。
當以上套路盡施時,暴力催收之“毒”開始發(fā)威。據(jù)一位爆料人介紹,一般來講,催收過程中比較輕的手段包括用“呼死你”軟件電話催收,或者雇幾個老頭老太吃喝都在借款人家里,又或者敲鑼打鼓地要求還錢等。而手段嚴重的就包括公布裸照等等。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但這些泯滅人性的催收手段備受詬病,卻仍處在法律真空地帶,無從監(jiān)管。”楊大哥這樣說。
一位不愿具名的理財師表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年利率一旦超過36%,超出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無效,出借人只能按照年利率的36%部分要求返還。
不過即使是36%的年利率也高于正常利息數(shù)倍,如果真有借貸需求可以找正規(guī)機構進行借貸,包括正規(guī)的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平臺等。
【解題】
如何化解民間借貸之困?
民間借貸亂象頻發(fā),背后是民間融資難。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李大超律師表示,因為尋找資金難,很多企業(yè),只得尋找民間融資,最終死在了民間借貸。李大超建議,法律在民間借貸方面還有很多事情可做,比如明確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讓它走出“暗影”,保護借貸雙方的合法利益,防止和打擊暴力催收犯罪等。
民間借貸無所謂合法非法,只有受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區(qū)別。我國法律為合法的民間借貸劃定了清晰的界限?!睹穹ㄍ▌t》第九十條規(guī)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的保護。”而《合同法》二百一十一條進一步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民間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2015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更明確規(guī)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寫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一書,這一利率標準及統(tǒng)一規(guī)范模式,都是依照市場因素及我國實踐,精心設計的結果。
“在這種制度供給的背景下,對于民間借貸,我們需要理性面對,合理管制,揚長避短,使之在不危及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和公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前提下,發(fā)揮積極作用,造福于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顯而易見,較之常規(guī)金融機構的借貸,民間借貸對抵押擔保的要求會低一些,但其催收債務的能力則游走于合法與非法的灰色地帶,遠遠高于常規(guī)民訴機制所提供的催收力度。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yè)家們,在采取這一方式融資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在積極通過民間借貸融資的同時,更應學會合理運用《企業(yè)破產(chǎn)法》提供的保護機制,盡力避免采取飲鴆止渴式的高利貸融資并因此而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李大超說。
記者手記
法律有很大的作為空間
民間借貸,你說它有多火,就有多火。你說它有多亂,就有多亂。猶如刀上舔蜜,最后只剩下血與淚。雖然這只是調(diào)查的第一期,但是爆料人的爆料已經(jīng)足夠觸目驚心。
其實,不妨有這樣一個理性認識,任何超過20%以上年化收益率的投資,都值得警惕。在民間借貸江湖,上午上線下午跑路的,絕不會只是一家;利用各種暴力手段催債的也絕非少數(shù);被人套路騙得血本無歸的借貸人也非個例。
眾生相下,可悲、可嘆、可憐,更應該從中汲取思考。
民間借貸問題叢生,原因很多。從法律角度說,許多民間借貸游走于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地帶,難免會存在各種管理死角,致不良狀況頻出。從市場的角度說,中國式民間借貸之所以大量存在,說明全社會金融業(yè)的開放程度不足。
民間借貸在中國長期存在,說明其市場潛力巨大,供需雙方都互有所求。于是,游走于政策及法規(guī)灰色地帶的民間借貸(包括高利貸)應運而生,填補空白。
這樣看來,在民間借貸這個問題上,法律還是有很大作為空間的。目前,企業(yè)貸款難、破產(chǎn)難問題已得到社會的關注。有專家借此呼吁制定“個人破產(chǎn)法”,允許撐不下去的企業(yè)走法律程序終止業(yè)務、規(guī)范退出市場,形成清算后東山再起的健康創(chuàng)業(y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