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14日,第九次省檢察官懲戒審議工作會議在沈陽召開。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朱海濤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了《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辦法(試行)》,通報了2020年以來全省檢察系統(tǒng)檢察官因違紀違法退出員額情況,并采取逐人聽證、審議和表決的方式,對省檢察院提請的涉1名檢察官的1項懲戒事項進行審議,最終認定1名檢察官存在重大過失。
會議要求,要根據(jù)新修訂的工作辦法,全面履行懲戒委員會職責,常態(tài)化實質化開展檢察官懲戒工作,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發(fā)揮更大作用。
本報訊? 7月14日,第九次省檢察官懲戒審議工作會議在沈陽召開。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朱海濤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了《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辦法(試行)》,通報了2020年以來全省檢察系統(tǒng)檢察官因違紀違法退出員額情況,并采取逐人聽證、審議和表決的方式,對省檢察院提請的涉1名檢察官的1項懲戒事項進行審議,最終認定1名檢察官存在重大過失。
會議要求,要根據(jù)新修訂的工作辦法,全面履行懲戒委員會職責,常態(tài)化實質化開展檢察官懲戒工作,為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發(fā)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