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作為夫妻關系合法化的重要載體,兼具確認人身和財產關系的雙重屬性,實踐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婚姻登記不僅影響正常的婚姻登記秩序,而且受害方往往因為“過期之訴”遭遇維權難題,引發(fā)行政爭議。
本案中,檢察機關發(fā)出檢察建議后,民政機關采納后撤銷冒名婚姻登記。
愁!婚姻登記撤不了
“他就是個騙子,騙了我10多年!沒想到他還殺過人!”錢某口中的他不是別人,正是和她登記結婚多年的丈夫。2007年2月,錢某與高某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xù)。
原本平靜的生活在2020年4月8日這天被打破,河北某縣公安局刑警來到錢某家中,將高某抓捕,真相這才浮出水面,原來高某并不姓高,而是姓張。1999年6月2日,張某手持鋼管在工地將工友擊打致死,張某潛逃期間,為了正?;顒?,通過他人辦理了身份信息為高某的身份證明。潛逃至莊河市后,張某冒用高某的姓名和身份證明與錢某結婚生子。張某被抓捕歸案后,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2020年5月初,錢某向莊河市民政局申請撤銷結婚登記,莊河市民政局以結婚登記行為不存在脅迫等情形為由不予撤銷。同年5月29日,錢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莊河市民政局撤銷其作出的準予錢某與張某(冒名高某)結婚登記的行政行為,一審法院以該行為已超過起訴期限為由裁定不予立案。錢某不服提起上訴,未獲得支持。2021年4月9日,錢某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一審法院以相關糾紛未先行確定為由駁回起訴。錢某不服提起上訴,亦未獲得支持。
走了這么多法律程序,婚姻登記也撤不了,今年5月,身心疲憊的錢某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
解!生活可以重新開始了
民有所呼,檢有所應。經初步審查后,檢察機關認為,錢某的行政訴訟已超過起訴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并無不當,民事訴訟中,法院以婚姻登記的行政糾紛尚未解決為由駁回起訴也符合法律規(guī)定,但案涉婚姻登記對象存在明顯錯誤且對錢某造成重大影響,其要求撤銷婚姻登記的訴求合法合理。為打破“程序空轉”困境,切實為民排憂解難,檢察機關決定對本案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大連檢察機關受理的首例此類案件。大連市檢察院采取一體化工作模式與莊河市人民檢察院組成聯(lián)合辦案組,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調取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及刑事案件訊問筆錄,確定了張某冒名高某的事實;調取案涉民事、行政裁判卷宗材料,了解案件相關訴訟情況;詢問申請人錢某,了解錢某的訴求及意見;多次走訪莊河市民政局,溝通案情并了解婚姻登記工作流程。
7月6日,檢察機關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政協(xié)委員、法學專家、特約檢察員等參與評議。聽證會重點圍繞莊河市民政局是否應當撤銷案涉婚姻登記展開,聽證員對案涉有關問題進行詢問并發(fā)表評議意見,一致認為民政局應當撤銷案涉婚姻登記。
聽證會后,大連市檢察院向莊河市民政局發(fā)出檢察建議并進行了公開送達,莊河市民政局予以采納,作出撤銷婚姻登記的決定,錢某的生活終于步入正軌了。
治!以“我管”促“都管”
在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同時,就張某請托他人為其違法辦理虛假身份證明的情況,檢察機關向刑事案件管轄地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建議予以核查。
以本案為契機,為進一步推動虛假婚姻登記問題得到有力解決,大連市檢察院會同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制定下發(fā)《關于建立辦理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婚姻登記案件協(xié)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試行)》,在案件線索移送、職責分工、信息共享、聯(lián)席會議等方面加強協(xié)作,匯聚多方合力,建立訴源治理長效機制,共同推動婚姻登記類行政案件的妥善處理。截至目前,經檢察機關梳理排查已發(fā)現(xiàn)同類案件線索,正在辦理中。
檢察機關將始終秉持執(zhí)法為民的初心,充分發(fā)揮行政檢察監(jiān)督職能,加強訴源治理,暢通救濟渠道,為群眾辦實事、解民憂、破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