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9月16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全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權、榮譽權公益訴訟案件,庭審活動在線直播,并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曾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據(jù)悉,本案被告曾某于3月多次在微信群中針對中印邊境沖突事件發(fā)布不當、不實言論,歪曲事實,丑化英雄形象,貶損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其言論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責中發(fā)現(xiàn)曾某侵犯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行為,向沈陽中院提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檢察公益訴訟,要求曾某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
案件受理后,沈陽中院高度重視,依法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召開庭前會議,對案件進行研判。庭審中,檢察機關宣讀了公益訴訟起訴書,并通過電子信息化設備展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答辯中認識到錯誤,當庭表示悔過。
本案的公正審判對全社會有著重要的教育意義?!坝⒘揖袷呛霌P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精神的體現(xiàn),全社會都應當認識到對英雄烈士合法權益保護的重要意義,都有責任自覺維護英雄烈士的名譽和榮譽。”審判長對曾某進行了當庭告誡,并在庭審活動結束后對旁聽的中學生進行以案說法。
據(jù)了解,本案公開開庭審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以及中學師生旁聽,監(jiān)督司法公正的同時,也是人民法院積極落實以案普法、以案示警的生動實踐。
庭審后,本案主審法官高悅與到庭旁聽的學生們開展了互動交流,并贈送了沈陽中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編寫的《托起明天的太陽——法官帶你解讀未成年人保護法》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