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打響以來,錦州市凌河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對于危害疫情防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堅持從嚴從快打擊,全面服務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2月18日,凌河區(qū)檢察院刑檢一部在向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了解疫情期間刑事案件偵辦情況過程中,得知公安機關正在偵辦一起以利用疫情出售口罩名義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凌河區(qū)檢察院即時指派刑檢一部骨干人員提前介入該案,確定偵辦方向,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并全面掌握了案件事實和主要證據情況。
2月20日,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以犯罪嫌疑人金某涉嫌詐騙罪向錦州市凌河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金某因賭博欠下外債,遂利用疫情期間人們急需口罩等防護用品的心理,于2月7日至2月14日,在自己沒有能力幫助別人購買口罩、測溫槍的情況下,通過手機微信朋友圈發(fā)布醫(yī)用一次性口罩照片及自己手中有大量醫(yī)用一次性口罩的內容,虛構自己能在防疫期間購買到口罩、測溫槍并對外銷售的事實,騙取趙某、馬某某、魏某的信任,分別詐騙趙某、魏某、馬某某人民幣2.8萬元、11.4萬元和77萬元。犯罪嫌疑人金某共計詐騙人民幣91.2萬元,并將此款在網絡賭博游戲上充值進行賭博活動,贓款已全部用于賭博揮霍。
辦案期間,凌河區(qū)檢察院啟動快速審查逮捕程序,案件承辦檢察官在第一時間審查卷宗,研判案件證據情況,在24小時之內即對犯罪嫌疑人金某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充分體現了打擊涉疫犯罪的力度和速度,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提供了堅強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