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鳳城市人民檢察院未檢辦的檢察官們迎來了兩位不同尋常的客人:一名年輕男子和他的母親,他們是來檢察院送錦旗感謝檢察官們的。
檢察官們在幫教中
聚眾斗毆觸犯法律
事情還得從2018年說起。16歲的小明(化名)提前參加完??瓶荚嚭罄檬钇诮o人打工,卻因法律意識淡薄參與了一起聚眾斗毆案件,被移送鳳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官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了解到,小明家住農村,其母親患腦血栓并有嚴重的后遺癥,走路不便,基本失去勞動能力,其父親身體也不好,靠做臨時工維持生活。小明體諒父母的難處,才想著靠打工攢自己的學費,但因為社會經驗少、法律意識淡薄、接觸人員社會關系復雜觸犯了法律。事情發(fā)生后,小明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小明的父母四處舉債賠付被害方3萬元,得到了被害方的諒解。小明的母親一再表示小明平時很懂事,只是年少無知才犯下過錯,請求檢察官們幫幫他。
檢察官伸出幫教之手
檢察官們深知,如果將小明起訴到法院,不僅荒廢了學業(yè),影響他的一生,更會毀了整個家庭的希望??紤]到這些情況,辦案檢察官們研究決定挽救這個孩子。
檢察官們先是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委托鳳城市司法局對小明進行社會調查,接著聘請心理咨詢師對小明進行心理評估,之后組織召開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聽證會。經檢委會討論通過,決定對小明作附條件不起訴。隨后檢察官們又到小明所在學校,協(xié)調讓小明重返校園,同時為小明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教方案,與學校、家長簽訂三方幫教協(xié)議。就這樣,由檢察院、學校、家長組成的多對一的監(jiān)督幫教團正式組成。
在考察期間,檢察官多次到小明就讀的高中了解他的學習、生活情況,和他談心,及時把握他的思想動態(tài),耐心地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調整好心態(tài),盡快融入校園生活。鑒于小明良好的表現(xiàn),今年4月12日,鳳城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依法作出了不起訴處理。
失足青年走進大學校園
8月14日,對于小明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他成功地被某??茖W校錄取,并第一時間與檢察官們分享了這份喜悅。
上學前,小明來到鳳城市檢察院自豪地告訴檢察官們:“這個暑假我靠自己的努力已經把新學期的學費攢夠了,我上學以后一定會好好學習,還會做兼職掙生活費,給父母減輕壓力。謝謝你們,正因為有你們的幫助,我才有了上大學的機會,感謝你們圓了我的大學夢?!睓z察官們在替小明高興之余也不忘叮囑他,上了大學以后一定要遠離不良人群,做守法公民。
“十一”前,小明放假回家,特意做了一面錦旗,再次來到檢察院表達感激之情,這才有了文章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