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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辦案為企解憂

來源:遼寧法制報 | 發(fā)布時間: 2019-04-11 14:18

  辦案人:關坤玉

  職務:鳳城市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關坤玉

  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及到民營企業(yè)的刑事案件時,及時快速辦案,對企業(yè)生產經營會產生積極影響,有利于營造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前不久,我辦理了一件偽造公司印章罪的案件,深有感觸。

  前不久,我院受理了張某偽造公司印章罪的案件。在公安機關將案卷移送檢察院不久,某煤礦公司的負責人趙某來到檢察院,希望檢察機關盡快提起公訴,以便公司的賬戶早點解凍。我作為辦案人趕緊對案情進行了了解。

  被告人陳某曾經在趙某開的某煤礦公司工作,后來陳某離開煤礦公司時偽造了幾枚公司印章。之后,陳某以做生意為由向王某借款50萬元,王某最初不放心不想借給他錢。但是陳某說,自己有煤礦公司,只是暫時資金周轉不過來,他可以以某煤礦公司的名義與王某簽訂借款合同。就這樣陳某打消了王某的顧慮,并在借款合同上蓋上了某煤礦公司的印章。合同到期后,王某找陳某要錢,陳某總是不還錢,后來干脆失蹤了。無奈之下,王某將某煤礦公司告上法院。某煤礦公司負責人趙某接到法院傳票,才知道有人用假公章假冒公司的名義借了錢,公司的賬號還被法院查封了。趙某報警后,警方很快將陳某抓獲。由于公司賬戶涉及案件,賬號不能解封,公司的生產經營受到影響,趙某為此很著急。

  我了解這些情況后,對案件進行了認真仔細的分析,考慮到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同時向法院溝通了此案的特殊情況,希望檢察、法院兩部門為民營企業(yè)解困加快辦案速度,我的建議得到法院的積極響應。在審查起訴環(huán)節(jié),我們受案后僅用兩周時間便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很快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判處陳某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某煤礦公司的賬戶隨之解凍。某煤礦公司對檢察院的辦案效率和做法非常滿意,特意送來一面錦旗,上面寫著“保民企一方平安 敬法律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