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12月4日,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易某某等四人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案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丹東市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處員額檢察官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訴。丹東市檢察院拉開了“捕訴合一”辦案機制的帷幕。
本案系跨省販毒案件,涉及交易毒品數(shù)量1400余克,在偵查階段,四名被告人中的三人對偵查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不認罪,其中兩名被告人“零口供”。劉芳辰在辦案中對案卷材料進行細致審查的同時,通過對四名被告人的訊問,提出了意見,建議偵查機關補充偵查。
這次出庭的公訴人為丹東市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處負責人張厚君、劉芳辰,公訴部門檢察官助理宋爽。三名公訴人在庭前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可能提出的辯護意見進行預判,做出應對預案,為庭審的順利進行做了充分細致的準備。庭審過程中公訴人互相配合對四名被告人進行了有針對性地訊問,對案件事實、證據(jù)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闡述了檢察機關的出庭意見,同時對三名不認罪的被告人進行了法治教育,其中兩名被告人當庭表示對指控的犯罪認罪悔罪,“零口供”被告人易某某當庭承認了主要犯罪事實并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