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1月30日10時左右,本溪市公安交警支隊平山大隊民警在北臺地區(qū)路面執(zhí)勤時,一輛緩緩駛來的電動三輪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當時,平山大隊一中隊民警正在對來往北臺至興安間車輛進行例行檢查。一輛由南向北行駛過來的電動三輪車靠近執(zhí)勤點時,民警發(fā)現該車駕駛員面色紅潤且略帶酒氣,隨即對該名駕駛員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酒精檢測儀顯示,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63毫克,屬飲酒駕駛機動車。
這名涉嫌酒駕的駕駛員下車時,突然問民警:“電動三輪車喝酒也不行???”“只要是機動車就不能酒駕!”民警話音未落,男子猛的跑向路邊,民警隨即對其進行控制,并警告其不要輕舉妄動!
隨后,民警將男子帶上警車進一步處理。在返回大隊途中,民警訊問男子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男子稱自己叫周偉(化名),但經多次比對,確認男子報的是假名。民警要求其配合執(zhí)法,當告知他:“單純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是不會被行政拘留的。”男子突然說了一句:“不管今天夠不夠拘留,這家我是回不去了?!?/p>
男子莫名其妙的話語讓民警先是一愣,隨后便訊問該男子以前是否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男子交代去年(2017年)因為無證和酒駕在沈陽市遼中區(qū)被當地交警處理過。經過進一步比對,涉嫌酒駕男子叫周某斌,沈陽市遼中區(qū)人,2017年11月在遼中區(qū)茨榆坨鎮(zhèn)因無證醉酒駕駛兩輪摩托車被當地交警大隊依法查處,在危險駕駛罪案件辦理期間來到本溪北臺地區(qū)打工,與遼中警方失聯,被遼中區(qū)交警大隊列為網上逃犯。
明知自己的醉駕案件還沒處理完,為啥就來到了本溪?這次為啥又酒后駕駛?
據周某斌介紹,他今年50歲,原本一直獨居在遼中區(qū)茨榆坨鎮(zhèn),2017年11月底的一天,在朋友家喝完酒騎摩托車回家路上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血液酒精檢測,達到醉駕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在案件辦理期間,周某斌自認為沒什么大事,就私自前往本溪地區(qū)打工,與遼中警方失聯,因此被列為網上逃犯。
明知酒駕的危害,為何還要屢次酒后駕駛?周某斌稱,冬天天太冷,喝酒暖暖身子?!斑@次被抓的時候,是頭一天晚上喝的酒,我覺得自己挺清醒的,而且覺得還是個電動三輪車,沒想到又被交警查到了!”
周某斌表示,自己知道酒后駕車的危害,也知道上次的事兒沒處理完,估計警察早晚會找到自己。所以在警察訊問身份信息的時候,想著報個假名蒙混過關。
目前該案件嫌疑人已移交屬地派出所,并通知立逃單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