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遼寧長安網(wǎng)
主辦: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    承辦:遼寧法治報

省檢察院就一起故意殺人案提出抗訴

來源:遼寧長安網(wǎng) | 作者:記者 邵小桐 | 發(fā)布時間: 2018-08-22 10:02

  遼寧長安網(wǎng)訊  近日,省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提出抗訴的原審被告人孟某某故意殺人一案,經(jīng)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撤銷了原審判決對被告人孟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刑罰,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孟某某認罪服判未上訴,申訴人郭某對檢察機關(guān)的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孟某某故意殺害郭某輝,犯故意殺人罪,屬于防衛(wèi)過當,判處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決后,死者家屬郭某長年上訪,并因此案與被告人家屬形成積怨,在當?shù)赜绊懞艽蟆?

  刑事申訴檢察部門受案后,發(fā)現(xiàn)原審法院忽略了“被害人郭某輝右手拇指運動功能受限等身體多處殘疾”的關(guān)鍵證據(jù)。為查清本案,通過調(diào)取多份物證,向?qū)<易稍?,委托技術(shù)部門聘請知名專家作出技術(shù)性審查意見,證實孟某某的行為不具有防衛(wèi)性質(zhì)。遂以原案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量刑畸輕為由,提出抗訴。法院采信了省檢察院提交的證明郭某輝身體有殘疾的證據(jù),支持了抗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