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6月20日10時許,本溪滿族自治縣公安局連山關派出所接到村民報案稱,自己家的木材賣給了下馬塘的一個木材商,當日上午,木材商來運木材,但是運輸木材的三輪車卻被黃嶺村村民堵住,不讓車輛通過,說要交修路費才可以通過。
接到報警后,連山關派出所民警來到現(xiàn)場,看到堵路的是4戶村民。原來2012年突發(fā)山洪,4戶人家門前的路段被沖毀,出行非常不便利,于是,這4戶人家自行籌資3000元用于修繕該處路段。這次堵路,是因為4戶人家覺得運輸木材屬于贏利活動,理應為修路付錢。面對這種情況,民警選擇了積極疏導勸說,避免矛盾升級引發(fā)其他事件。
隨后,民警將堵路牽頭的村民請到派出所勸導,向其宣講了有關法律政策和實際案例,對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逐項講解,讓其了解法律規(guī)定,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及法律。最終在民警勸導下,村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將配合民警做好勸離工作。返回現(xiàn)場后,民警加大了勸說力度,經過大量努力,堵路村民最終被成功勸離,運輸木材車輛得到了正常通行。
在這次工作中,民警沒有選擇簡單處置,而是積極化解矛盾糾紛,不僅避免矛盾升級引發(fā)其他嚴重后果,還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