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遼寧長安網
主辦: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    承辦:遼寧法治報

識破一起“普通車禍”的隱藏罪情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本報記者 邵小桐 整理 | 發(fā)布時間: 2024-10-15 10:19

  核心提示

  一次看似普通的撞車事件,背后卻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原因,檢察機關抽絲剝繭,最終讓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張貴賢

  辦案人:張貴賢

  職務:沈陽市大東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 

  2023年8月的一天,家住沈陽市大東區(qū)的出租車司機郭某遭遇了一場不普通的“撞擊”事件。這天,郭某照常駕駛出租車從加氣站緩緩駛出,準備并入馬路行車道上。突然,車尾傳來“砰”一聲巨響,郭某立馬意識到:車被撞了。回頭一看,只見另一輛出租車正撞在郭某出租車的左后尾部。

  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郭某不禁懷疑:自己并線進入車道時,分明確認了后方沒有車輛,可以安全通行,這輛車怎么就突然出現(xiàn)了呢?

  在等待交警前來處理事故的時候,郭某越來越感覺這輛肇事出租車看著有點眼熟。經過仔細回想,郭某突然想起了之前發(fā)生的一件小事:半個月前,他曾和這個肇事司機有過“一面之緣”。當時肇事司機正開黑車載客,郭某路過此地,好心提醒乘客乘坐黑車是不安全的。郭某懷疑,這個司機是故意撞他的車來報復。

  交警根據郭某的提示,調取了肇事司機李某駕駛的出租車的行車記錄儀錄像。綜合種種情況確認李某果然是因為開黑車載客的事對郭某懷恨在心,當日偶然發(fā)現(xiàn)郭某在加氣站加氣,便蓄意策劃了一場“報復性”撞擊,伺機故意偽造郭某負全責的交通事故,企圖獲得賠償。

  李某的行為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經鑒定,李某造成的郭某財產損失達到8000余元,并存在利用交通事故偽造現(xiàn)場以騙取賠償的惡意企圖。

  2024年7月10日,我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批準逮捕。李某及其家屬自知理虧,主動聯(lián)系被害人進行賠償,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2024年8月6日,我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向大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8月21日,沈陽市大東區(qū)人民法院以李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李某蓄意策劃的一場“報復性碰瓷”,其行為已遠遠超出了簡單的交通事故范疇。李某這種因個人恩怨而故意報復的行為不僅是對郭某個人財產的侵害,更是對社會誠信、對刑法尊嚴的挑釁,最終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