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謝謝你們送來司法救助金,這下孩子的學習生活有保障了……”日前,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驅車150多公里,將3萬元司法救助金送到遲某某家中。
據悉,今年以來,丹東市檢察機關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并決定救助18件25人,救助額36萬元。
去年年底,丹東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在審查遲某故意殺害妻子楊某某案件時發(fā)現,這對夫妻有一個正在上五年級的孩子遲某某。案發(fā)后,遲某某衣食無著落,學業(yè)難以維系,被姑姑接回祖父母家生活。第二檢察部及時將線索移送第六檢察部。
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丹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剛決定承辦該案。通過到遲某某祖父母家及所在村委會實地走訪調查了解到,遲某某祖父母年事已高,每月僅靠養(yǎng)老金維持生計,家中的房屋破舊不堪,生活十分困難。
遲某某的姑姑迫于無奈,將其送到鳳城市某小學寄讀,周末寄宿在一名退休老師家中。姑姑靠打零工為生,無力長期資助遲某某。根據認定的事實和證據,丹東市檢察院決定啟動司法救助程序。
今年2月,丹東市檢察院對遲某某國家司法救助案召開公開聽證會,孫剛主持會議。經評議,聽證員一致認為申請人遲某某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丹東市檢察院當場作出司法救助決定,決定給予遲某某國家司法救助金3萬元。聽證會結束后,參加聽證的丹東市民間助學幫困團體慈善總會勵志會決定將遲某某納入該組織幫扶對象,每月向其提供學習幫扶款。
丹東市檢察院還將遲某某作為黨支部長期幫扶對象,積極發(fā)揮黨員能動性,讓遲某某感受更多的愛與溫暖。
今年春節(jié)前夕,遲某某想去看看爸爸,但因疫情無法實現。承辦檢察官得知此事,通過刑事執(zhí)行部門干警聯(lián)系到看守所,給孩子拍攝了遲某的短視頻。“兒子,要好好學習、好好吃飯,聽姑姑的話,注意身體……”遲某在視頻里一句句囑咐著,孩子邊點頭邊抹著眼淚。
為確保救助金有效發(fā)放使用,檢察官積極與當地村委會和家屬協(xié)商,將遲某某的姑姑作為司法救助金使用的代理人,同時將發(fā)放的救助金委托當地村委會保管,由村委會按月?lián)芨督o未成年人遲某某用于生活學習。丹東市檢察院作為資金監(jiān)管單位,涉及大額支出的,經審批同意后再通知村委會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