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遼寧長安網
主辦: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    承辦:遼寧法治報

大連中山區(qū)法院宣判兩起“套路貸”涉惡案件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駐大連記者 王懷實 | 發(fā)布時間: 2020-09-04 09:13

  本報訊 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一步鞏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8月28日,大連市中山區(qū)人民法院宣判兩起“套路貸”涉惡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等14人以大連順義易貸有限公司、順義零用貸公司、中道易貸開發(fā)區(qū)分公司、中道易貸莊河分公司等名義,從事“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自2017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間,為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長期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大連市、莊河市等地多次實施詐騙、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管理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某等人分別構成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主犯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其余13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不等的刑罰。

  針對另一起涉惡案件,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以大連璟昊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為依托,在未經國家批準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無抵押、低利息、快速放款為誘餌,誘使被害人簽訂高于其實際借款數額的借款合同,通過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壘高債務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聚斂錢財,從事“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在實施“套路貸”過程中,多次實施了詐騙、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他人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分別構成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判處李某某等9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