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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丹陽:為民情如水 辦案明如鏡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駐本溪記者 李瀅樂 | 發(fā)布時間: 2020-09-03 09:51

  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法官趙丹陽身材纖瘦小巧,但說起話來就像連珠炮似的,透出一股不說服你不罷休的堅定勁兒。作為青年法官,趙丹陽一直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連續(xù)幾年受理數(shù)、結案數(shù)等都位居全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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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丹陽

  破解難題 推進法治進程

  10年的民商事審判工作讓趙丹陽頗有感受,她說:“衡量一名優(yōu)秀法官的標準,絕不僅僅是能否在紛繁復雜的案情中迅速找準法律關系、扣牢爭議焦點、理清審理思路和及時作出裁判,更重要的是將深厚的法學功底與純熟的專業(yè)技能相結合,在公正審理每一件案件的過程中和在推進法治進程的軌道上助力破解社會難題,維護合法權益。”

  她審理的原告邊某訴被告遼寧某工程公司、營口某材料公司、曲某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一案,案件長期未能執(zhí)結,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令本溪中院執(zhí)行期間引發(fā)本案訴訟。

  由于當時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為新類型案件,且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尚未完善,也沒有過多的審判經(jīng)驗可以借鑒,面對多方當事人之間的激烈矛盾,趙丹陽沒有退縮。

  她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耐心接待每一方來訪的當事人,認真解答當事人所提出的問題,最終,趙丹陽公正合法的裁判得到了各方當事人的認可,平息了各方矛盾。

  案結事了 調(diào)解才是最佳途徑

  隨著審判經(jīng)驗的累積,趙丹陽漸漸意識到一紙判決遠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調(diào)解才是案結事了的最佳途徑。

  她審理的上訴人某地產(chǎn)公司與被上訴人張某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雙方之間因案涉商品房買賣合同自2010年開始針對不同的法律關系,發(fā)生多次訴訟,矛盾極大。作為主審法官,趙丹陽做了大量的調(diào)解工作,在獲悉雙方之間因另案訴訟在本院其他部門還有正在審理的案件后,又主動擔當,充分了解案情和當事人的不同訴求,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制定調(diào)解方案。

  最終,趙丹陽將本案及其他部門受理的該雙方當事人的另案一并調(diào)解,解決了訴訟雙方的爭議,也平息了案外百姓的矛盾。

  “云端審判” 幫當事人解心結

  今年,面對疫情的突然來襲,趙丹陽承辦的案件無法進行“線下”開庭,于是她在彈性工作期間,認真梳理案件,對能夠進行云平臺開庭審理的案件,經(jīng)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及前期準備工作,順利進行庭審。

  趙丹陽第一個“云端審判”的當事人就是一名老大爺,為了能順利進行庭審,趙丹陽多次與大爺電話溝通,耐心教其如何下載軟件,如何使用軟件。隨后趙丹陽為了確保庭審不出差錯,又聯(lián)系了大爺?shù)膬鹤?,庭審時讓其在一旁對大爺進行幫助。最終庭審順利進行后,大爺高興地說:“要不是趙法官耐心幫助我,我真想不到不用到法院也能開庭,這個‘云端庭審’真是方便啊!”

  疫情期間,趙丹陽通過云平臺共開庭審理了7個案件,都獲得了當事人的認可。

  樂于分擔 實干擔當不怕累

  趙丹陽在工作中除能較好地完成審判工作外,也很好地完成對接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各基層法院的各項工作。

  她參與指導案件記錄100余件,為庭里如何創(chuàng)新指導模式、提高指導質(zhì)效提供了參考意見,使得集中研究、分片指導的新方式在民事審判庭得到推廣和運用,收效良好。她對省法院部署的調(diào)研報告、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等工作,都能及時妥善地向本溪中院相關庭室和基層法院發(fā)布工作內(nèi)容和要求,按時匯總和上報。

  注重研究 提升司法素養(yǎng)

  法官是一個需要終身學習的職業(yè)。多年以來,趙丹陽能夠始終堅持學習,不斷豐富自己的專業(yè)知識,對于新類型案件能夠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想法。她所辦理的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案、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案都對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使得裁判結果處理得當。

  在日常工作中,趙丹陽也養(yǎng)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調(diào)研習慣,撰寫的案例《典當糾紛與抵押借款及質(zhì)押借款的區(qū)別》也被收入《中國法院年度案例》。

  多年審判經(jīng)歷的錘煉和堅持不懈的學習也讓她有了收獲,她曾榮獲遼寧省人民滿意政法干警、遼寧五一勞動獎章、遼寧好人、最美人物等多項榮譽,并在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