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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打到“疼”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本報記者 邵小桐 整理 | 發(fā)布時間: 2024-10-18 10:03

  核心提示

  剛買了新房,從未在任何建筑裝飾公司留下過電話號碼,卻接連接到裝修公司的推銷電話,何因?辦案檢察官為您揭曉答案。

劉晨

  辦案人:劉晨

  職務:沈陽市鐵西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副主任 

  自從買了新房,小區(qū)的業(yè)主天天被裝修公司、建材家具等商家“轟炸”,直到現(xiàn)在買房好幾年了,還不時有廣告電話短信騷擾……

  2021年5月,我院受理了公安機關移送的系列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審查起訴案件,經(jīng)過我們的細致梳理,一條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鏈逐漸浮出水面。王某系某建筑裝飾公司的工作人員,2018年在為張某裝修房屋時,得知張某的丈夫吳某是在本市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工作的派遣人員,王某迅速捕捉到了“商機”。王某以拓展裝修業(yè)務為由請求張某幫忙,讓張某丈夫吳某為其提供幾條新購房人員信息。

  開始吳某僅通過張某提供給王某幾個電話號碼,嘗到甜頭后的王某開始不斷找張某索要更多、更全的信息,最后雙方約定將目標鎖定為近期在不動產(chǎn)中心做了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的小區(qū)業(yè)主,把房主姓名、房屋地址、實際面積、房主電話等內(nèi)容作為一條信息,以每條1.5至2元的價格進行交易。

  經(jīng)審查,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間,吳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獲取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35894條,違法所得人民幣60157元。王某購買信息后又將信息非法出售給其它裝修公司、定制家具門店,工作人員之間又再次轉(zhuǎn)賣……相關人員獲得購房者個人信息后,便綜合小區(qū)地段、樓盤檔次高低、房屋面積大小等內(nèi)容輪番向購房者開展裝修、家具推銷的“電話轟炸”。

  面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我院重拳出擊,依法打出“刑事追責+公益訴訟”的“組合拳”。

  2021年以來,我院先后對吳某、張某等多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積極發(fā)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對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侵害不特定多數(shù)人合法權(quán)益的行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人徹底刪除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消除危險,賠禮道歉;同時要求被告人承擔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提高違法成本,讓違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最終,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二人共同支付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事賠償款6萬元,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發(fā)布賠禮道歉聲明,并徹底刪除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

  2024年4月12日,本案最后一名被告人王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開庭審理,這次庭審吸引了多位市、區(qū)兩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凸顯了涉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社會關注度。隨著法槌落下,王某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