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這起矛盾糾紛的一方當事人以為與另一方當事人的父親有約定,就可以占用另一方的土地,豈不知另一方當事人并不同意父輩們的約定,由此產生糾紛。辦案人在處理此糾紛時,明確指出一方當事人違法行為,同時指明該當事人如何依法辦事,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
辦案人:趙聰
職務:寬甸滿族自治縣公安局太平哨派出所民警
日前,寬甸滿族自治縣某村委會找到我,請我緊急處理一起矛盾糾紛,同時告訴我其中一方當事人情緒非常激動。這是一起因河邊自建魚塘引發(fā)的矛盾糾紛,起因是村民單某私自在河邊圍堵魚塘,又占用了肖某家的土地,肖某要求單某拆除魚塘,村委會多次找到單某協(xié)商無果,肖某準備找到相關部門投訴魚塘違建,導致單某情緒十分激動。
我到達現場后,第一時間找到了單某了解情況,單某表示自己并非無理占用肖某家土地,自己與肖某的父親是朋友,幾年前單某找過肖某的父親表明自己想在河邊修建一個魚塘,并與之達成了同意占用肖某家土地的協(xié)議,但現在肖某不同意原有的協(xié)議。我又了解到,被單某占用的土地還牽扯了附近幾家村民的道路通行和安全問題,導致該問題矛盾升級,處理不好將會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面對這些問題,我告知單某自建魚塘首先必須得到村民組的認可,然后依法獲得相關手續(xù),否則修建魚塘就是違法,得拆除。其次,協(xié)議生效原則是雙方自愿同意,現在一方不同意,協(xié)議已經無效,同時要求單某立即將占用肖某的土地歸還肖某。為了公正公平,我與村委會工作人員在雙方當事人見證下一起用卷尺當場測量土地,將占用肖某的土地全部測量完畢,然后單某用挖土機將占用肖某的土地全部恢復。
由于魚塘周圍大部分土地都是單某自行用土墊出來的,于是在村委會的見證下,單某自行填墊出的土地全部由村委會回收管理,單某自建的魚塘需要在期限內盡快到相關部門申請正規(guī)手續(xù)。兩家的土地糾紛終于得以妥善解決。
單某表示向相關部門申辦修建魚塘手續(xù),今后也一定與周圍鄰居保持良好的鄰里關系。就這樣,一起牽涉多方的復雜問題終于得以解決,村民們也恢復了平靜的生活。
對有矛盾糾紛苗頭的事件,應第一時間與當事人進行溝通,掌握矛盾事件的具體情況,適當提出合理的意見,使雙方當事人在情緒平穩(wěn)狀態(tài)下,在矛盾沒有升級之前解決問題,讓雙方當事人感受到公正公平,有助于當事人認可辦案人解決矛盾的方式和意見,有效化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