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把矛盾化解在訴前,有效緩解后期案件訴訟和執(zhí)行階段的壓力,沈陽市于洪區(qū)委政法委建立了“專職人民調解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調解工作運行機制,形成了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的有機互補。
日前,沈陽市于洪區(qū)委政法委機關工作人員來到于洪區(qū)人民法院專職人民調解辦公室,以“每旬微調研”的獨特方式,近距離接觸工作中的調解員們。
上午6時30分,老易拎著公文包走出家門,乘地鐵、轉公交,再步行20分鐘,于8時25分走進于洪區(qū)法院的人民調解辦公室,離規(guī)定上班時間還有半個小時。老易自嘲地說,每天近兩個小時的上班路,也算是一種養(yǎng)生運動了。
老易名叫易世林,今年64歲,是于洪區(qū)法院和區(qū)司法局聯(lián)合聘任的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因為他待人親切、工作仔細有耐心,大家都尊稱他為“易老師”。
坐在辦公桌旁,老易的第一件事就是翻閱起近些天來已處理完畢的案件,并拿起筆,在紙上圈圈點點,在本子上記錄下幾行字。原來,每個案件結束后,他都會總結經驗,或與同事分享,或供自己日后工作參考與借鑒。老易說,他以前干了8年人民調解工作,這是他一直以來保持的工作習慣。
叮鈴鈴……9時38分,辦公室里的第一聲電話鈴響起,是一個案件的當事人打來的。“易老師,我們已到法院門口了,昨天咱們約好的事兒要到哪里談……”“好,你們把身份證準備好,從大門口的安檢入口進來,我去接。”老易一邊接著電話,一邊翻出這起案件的卷宗和昨天下班后起草的調解建議書。
“本次調解遵循雙方自愿原則、合理合法原則……”10時整,老易在調解現場向當事人雙方宣布了有關規(guī)則和法律后,一邊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一邊還要注意撫平雙方的情緒。一個多小時的調解下來,通過陳述基本事實、講明實際道理、普及法律知識,最后雙方當事人接納了老易的調解建議。
“這是一個買賣合同糾紛案,當事人雙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要讓雙方都滿意,最后能和解很不容易。其實要調解成功一起案子,沒有三四次反復肯定不行?!币驗榘讣恼{解成功,老易顯得很高興。
13時30分,老易開始整理辦公桌上兩大摞厚厚的卷宗。“這160個案子是我這個月的工作任務,必須挨個兒看仔細,有調解可能的,馬上就得聯(lián)系當事人?!币贿呑鲋涗?,一邊翻看案卷的老易說。
問起老易這些年有什么工作秘訣,他笑瞇瞇地說:“我的秘訣總結起來就是精準把握案件的來龍去脈,靈活運用法治思維,對待當事人做到耐心、熱心、真心,更要講究法、理、情。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據于洪區(qū)法院相關工作負責人介紹,今年于洪區(qū)法院民事案件已立案1.2萬件,這些案件都要在專職人民調解辦公室篩查一遍,對有調解可能的案件,都要通過電話進行訴前調解?,F在調解員們的工作積極性非常高,最近9天就調解成功8起案件,而且雙方當事人都很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