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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擬制定政府規(guī)章全方位保障女職工權益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欒嵐 | 發(fā)布時間: 2020-08-13 10:46

  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加強對女職工的權益保護,發(fā)揮女職工在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作用,我省擬制定政府規(guī)章,全方位保障女職工勞動就業(yè)、生育保障、特殊勞動保護等各項合法權益。

  日前,省司法廳就《遼寧省女職工權益保護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結合我省實際,主要從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職責分工、組織管理、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護、普法維權、獎勵與處罰等方面作出具體規(guī)定。

  在草案的起草過程中,省司法廳與省總工會密切配合,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開門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原則,深入女職工較多的用人單位,廣泛聽取、積極吸納包括各級工會組織、女職工代表、用人單位在內的各方意見或者建議,在突出女職工權益全方位保護的同時,更加兼顧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減輕企業(yè)用工成本負擔以及促進女職工就業(yè)等諸多因素。特別是在女職工享受產假待遇等制度設計中,綜合考慮了2016年國家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對于女職工權益保護工作的影響。

  草案共27條,在與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基礎上,細化了有關規(guī)定。主要體現(xiàn)在四個方面:一是明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范圍;二是明確了政府及其部門、工會、婦聯(lián)等的職責分工;三是強化了用人單位對女職工保護的主體責任;四是擴大并細化了女職工特殊生理時期的權益保護措施,分別對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護作出詳細規(guī)定,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經期、孕期、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草案已在省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ln.gov.cn)和遼寧省司法廳政務外網(wǎng)(sft.ln.gov.cn)全文公布。省司法廳歡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于8月28日前登錄遼寧省司法廳政務外網(wǎng)(sft.ln.gov.cn),對草案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