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wǎng)訊 出于親友情誼,自愿為他人借款擔保,結果因債務人賴賬未還,擔保人因此沾了包,被司法拘留了。6月26日,記者在黑山縣人民法院采訪了解到,擔保人替?zhèn)鶆杖藘斶€了全部借款。
張某與妻子趙某是黑山縣某村村民。2016年4月初,張某看好養(yǎng)肉牛行業(yè),便與妻子商量決定買三頭母牛并建幾間牛舍。由于手頭拮據(jù),他只好聯(lián)系到某郵政儲蓄銀行,并按該行要求,找到同村親友肖某和王某兩對夫婦為其擔保。四人一來是出于親友情面,二來也沒想到會有什么風險,當即便爽快答應為張某擔保。
隨后,張某夫婦與四人一起來到郵儲銀行并順利簽訂了《小額貸款聯(lián)保協(xié)議書》,張某夫婦與該行簽訂了《小額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人為張某、趙某,借款本金8萬元,借款用途為購進肉牛及修建牛舍,借款期限至2017年4月11日,年利率7.35%,還款方式為按期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聯(lián)保協(xié)議約定肖某與妻子李某,王某與妻子孫某作為聯(lián)保小組成員,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張某夫婦拿到借款后,按計劃建舍買牛,不料因經(jīng)營管理不善,一年下來,牛沒發(fā)展起來,錢只還上2萬多元本息,尚欠60489元,張某夫婦再無償還能力。郵儲銀行只好將張某夫婦和四擔保人訴至法院。
黑山縣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借款事實存在,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應依約定如期還款,其拒不償還行為是一種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被告肖某、李某,王某、孫某應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依法判處,張某、趙某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nèi)支付原告郵儲銀行本金60489元;被告肖某、李某,王某、孫某對上述款項承擔保證責任。
法院判決后,六被告均未履行法院判決義務,原告郵儲銀行只好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該案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借款人張某夫婦以外出打工為由失去聯(lián)系,擔保人肖某和王某兩對夫婦此時才感到問題的嚴重,但又不甘心真的替張某還債,只能硬挺下去。
在今年錦州市法院系統(tǒng)開展的“獵賴”專項執(zhí)行行動中,擔保人肖某、王某因拒不履行擔保責任被黑山縣法院予以司法拘留。在拘留所里,肖某、王某真正體會了法律的威嚴,他們認真反思,幡然悔悟,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不該輕易為他人擔保,既然擔保了就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就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擔保責任。肖某、王某于第二天分別給各自妻子打電話,當即湊齊6萬余元,交給法院執(zhí)行局,替借款人張某還清了全部欠款。肖某、王某隨即被解除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