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遼寧長安網
主辦:中共遼寧省委政法委員會    承辦:遼寧法治報

葫蘆島龍港區(qū):為保障農民工權益開“良方”

來源:遼寧長安網 | 作者:伍超 記者 任曉霞 | 發(fā)布時間: 2018-02-23 10:03

  遼寧長安網訊 2月11日,記者從葫蘆島市龍港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到,為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龍港區(qū)法院充分發(fā)審判職能,從立案、審判、執(zhí)行和加強宣傳四個方面入手,暢通高效便民通道,妥善處理農民工維權糾紛案件,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取得良好效果。

  據了解,農民工普遍文化水平不高,遇到侵權能夠到法院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已是冷靜之舉。為了讓農民工在法院感受到家的溫暖,龍港區(qū)法院暢通綠色便民通道,對此類案件優(yōu)先立案,快速處理。對無法自行書寫訴狀的,口頭立案。對涉眾案件,當場審查、當場立案;對事實清楚、爭議標的金額不大的,引導選擇小額速裁程序;對有調解可能的,力爭調解結案,降低訴訟成本,迅速地解決糾紛。在重抓立案效果的同時,加強司法援助,通過訴訟費用的減、緩、免等及時為農民工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在確保審判公正的前提下,增強效能意識,縮短審理時限,盡量適用簡易程序,做到便民高效,實現案結事了;增強為民服務意識,在庭審中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專業(yè)知識進行細致耐心解釋,庭審后做好判后答疑;加大巡回審判力度,了解農民工真實生活,就地開庭、就地辦案,爭取就地解決實際問題。

  加大執(zhí)行工作力度,保證執(zhí)行效率,及時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老賴”。實現對被執(zhí)行人的存款、車輛、房產等信息網上查詢,執(zhí)行標的物網上拍賣。對有能力執(zhí)行而轉移隱匿財產,拒不執(zhí)行生效裁判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拒執(zhí)懲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依法運用拍賣、變賣等措施,以利快速執(zhí)結案件。注重加強與工會、勞動保障監(jiān)察等部門的橫向聯系,綜合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共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維護權益,充分利用工作空閑時間進行法律宣傳。專門組織法律宣傳隊到工地、街頭、鄉(xiāng)村對農民工如何維護權益進行宣傳,鼓勵和引導其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在巡回審判時利用庭審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yè)、個人進行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識。定期對農民工維護權益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報道,擴大社會影響,有意形成社會關心農民工、愛護農民工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