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巖,男,漢族,1991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朝陽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十二德堡鎮(zhèn)司法所及羊角溝鎮(zhèn)司法所職員。
2018年某月的一天,張巖帶著妻子和女兒回雙廟村看望父母。當天下午5時許,正當張巖一家人團聚之時,和張巖從小玩到大的村民李某與鄰居朱某因經(jīng)濟糾紛發(fā)生口角,李某當場殺死朱某。李某轉(zhuǎn)身又沖向圍觀村民孟某,當場將孟某殺死。孟某倒地后,聞訊趕來的李某妻子搶下了李某手中的兇器。
可是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李某一路狂奔到與張巖父母家僅一戶之隔的王某家繼續(xù)行兇。當時,張巖沖出去看到“李某和王某滿身是血,王某正顫顫巍巍地抓著李某的手,顯然快支撐不住了?!?/p>
“你啥時候回來的?”這是李某看到張巖時說的第一句話。張巖回答:“我剛到家不大一會兒?!彪S后,張巖趁李某不備便將他手中的兇器奪了下來,并把李某拽到院內(nèi),張巖母親立即把王某帶到安全地帶。
“我煙抽沒了,給我拿根煙。沒有?我摸摸!”隨后,張巖順勢制服李某,在未發(fā)現(xiàn)其身上還有兇器后,開始通過與其談話拖延時間,等待警方的到來。
可是,就在二人談話期間,危險再次降臨。李某突然一瞪眼,向院內(nèi)放置的鐮刀沖去,張巖反手一把抓住李某,狠狠地將其控制在地。就在這時,張巖的耳邊傳來了警笛聲,兩名民警趕到后將李某帶上警車。
在那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張巖的家人回憶起這件事都心有余悸。張巖表示,當時并沒有想太多,就覺得應該馬上將危險降到最低,不然還會有更多人受到傷害。
2018年8月,朝陽市喀左縣人民政府授予張巖同志“喀左縣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2018年11月,朝陽市人民政府授予張巖同志“朝陽市見義勇為模范”稱號;2024年7月,遼寧省人民政府授予張巖同志“遼寧省見義勇為英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