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今年施行的新修訂《民事訴訟法》,將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納入電子送達適用范圍。但在司法實踐中,案件當事人手機號碼或者實際居住地點經常更改、變化,使得送達難成為制約案件辦理的一大難題,日前,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法院通過購買電子送達服務,提高了送達率。
振安區(qū)法院通過向某公司購買電子送達服務,建立“以電子送達為主、線下送達為輔”的送達工作新模式。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法院送達率明顯提高,實現了法律文書“云閃送”,使送達工作更加智能化、精準化,縮短送達周期,助力審判工作走上“快車道”,滿足了人民群眾“低成本”“高效率”“零距離”的司法新需求。有效發(fā)揮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的作用,真正做到“我為群眾辦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