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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包公”遺囑說開去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徐成文 | 發(fā)布時間: 2022-02-25 10:52

  包拯,清官的典型,人們尊稱他“包公”?!鞍鼻逭?,剛正不阿,幾乎無人不曉,其遺言如此交待:“后代子孫做了官,如果犯了貪污罪,不許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許葬在包家的墳地上。”遺囑雖已穿越近千年,但仍是一面高懸明鏡,光芒四射。

  時下,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和反腐斗爭抓得很緊、要求很嚴,但一些搞腐敗之風的人,在正面碰壁后,調(diào)換手段,繞過黨的規(guī)定,往往企圖從干部家屬身上打開缺口。有些家屬對自己要求不嚴“吃了人家的嘴軟”,通過刮“枕邊風”,給搞不正之風的人以可乘之機。還有一種“倔妻頑子”明知故犯。妻倔子頑,在日常生活的一些小事上,做丈夫、父親的,是可以忍讓遷就的。但是,如果要在廉潔這大是大非面前耍把戲,那么,倔也好,頑也罷,身為共產(chǎn)黨員的領(lǐng)導干部們就要來個“硬”碰倔、“硬”碰頑,絕不能有絲毫讓步。

  為防止家屬見錢眼開、見物手長,敗壞黨風黨紀,作為干部須要求家屬做“賢內(nèi)助”“廉內(nèi)助”,在家中做到廉潔常提、警鐘常敲,將不正之風拒之門外。

  古訓云:“大害必有小利為之媒,大利必有小害為之倪。小利能掩大害,故知避者寡;小害能隱大利,故知趨者稀?!彼脊庞枺搿鞍边z囑,我們的干部家庭還是立個家規(gu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