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調度會,進一步理順工作思路,明晰改革試點示范任務目標,統(tǒng)籌推進省高級人民法院改革示范指定任務和基層法院自選改革示范項目,積極探索沈陽法院可復制、可推廣的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示范經驗。
沈陽中院行政庭、審監(jiān)一庭,和平區(qū)、皇姑區(qū)、沈北新區(qū)、新民市四家改革試點示范法院就改革試點工作選定項目、前期工作開展成效和對下一步工作的謀劃作了詳細匯報。
會議對前期的試點示范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改革試點示范工作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試點示范法院、各相關部門要精準把握改革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目標,切實履行好改革試點示范主體責任,將推進改革試點示范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作為“振興新突破 我要當先鋒”專項行動、作為“一把手”工程認真謀劃推進,解放思想,研究制定省法院規(guī)定動作和各法院自選動作的試點示范方案,加強試點工作組織實施,將落實改革試點示范工作轉化為全市法院“建成支點、走在前列”的具體實踐,倒排工期,掛圖作戰(zhàn),統(tǒng)領改革試點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是狠抓工作落實,凝聚工作合力。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聚焦沈陽法院審判執(zhí)行工作實踐,進一步將改革試點示范各項任務項目化、具體化、清單化,逐項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任務書,積極構建協(xié)調聯(lián)動、全程問效、同頻共振、同向發(fā)力的工作格局,一體推動審判態(tài)勢跟蹤研判、人員機構編制優(yōu)化、訴源治理、案件繁簡分流、“智慧法院”建設、涉訴信訪化解、強基工程等改革系統(tǒng)集成,靶向突破各類重點難點問題,高標準推動、高效能落實改革試點示范工作。
三是突出改革創(chuàng)新,探索形成沈陽試點示范經驗。錨定省法院交辦改革試點示范項目和自選自主創(chuàng)新任務,注重實踐轉化和機制重塑,積極打造改革試點示范亮點品牌,以敢為人先、時不我待的精神蹄疾步穩(wěn)推進試點示范工作,率先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有創(chuàng)新的示范經驗,努力為形成改革試點“遼寧亮點”“遼寧經驗”貢獻沈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