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真沒想到檢察長親自給我們送來了司法救助金!兒子死后,這個家就像塌了一樣,多虧了檢察官們……”12月15日,83歲的孟某云老人接過昌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曉光送來的15000元救助金時連聲感謝。
2017年7月,被害人刁某(孟某云兒子)在為雇主姚某噴灑農(nóng)藥時不幸中毒,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法院判決姚某支付孟某云、李某(刁某妻子)及兩個子女經(jīng)濟損失合計353629.5元。但姚某在監(jiān)獄服刑,妻子與其離異,兒子在外打工,無賠償能力。
辦案檢察官了解到,刁某生前是其家庭的戶主,妻子李某有智力殘疾,生活能力差。次子及長女均系在校學(xué)生,屬未成年人。刁某長子單獨生活,僅能維持自己生活。刁某死后,孟某云失去兒子刁某的贍養(yǎng),孟某云、李某及兩個未成年子女的經(jīng)濟賠償不能得到實現(xiàn),失去主要經(jīng)濟來源,生活愈發(fā)困難,屬于因案致貧。
10月18日,昌圖縣檢察院經(jīng)過研判,認為刁某家人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決定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后經(jīng)報上級檢察院和有關(guān)部門批準,最終為孟某云、李某及兩個未成年子女每人申請到司法救助金15000元,共計60000元。12月15日,張曉光走訪慰問了4名司法救助對象,將司法救助金送到他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