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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做法律忠實的捍衛(wèi)者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邵小桐 | 發(fā)布時間: 2016-12-09 09:47
記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劉陽
 
  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劉陽,一米七多的個頭,站在人群中并不顯得多么出奇??删褪沁@樣一位“70后”的業(yè)務骨干,卻憑借著求真務實的精神和敢于拼搏的勁頭帶領著該院公訴科這個平均年齡只有28歲的團隊,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承擔著年均300多件公訴案件的工作負荷。
 
  劉陽用自己的行動彰顯了檢察機關指控犯罪、法律監(jiān)督的使命,其個人先后被評為2009年度大連市十佳公訴人、多次被評為區(qū)優(yōu)秀公務員、十佳政法干警,榮獲個人三等功3次,公訴科也在其帶領下獲得大連市檢察機關和旅順口區(qū)政法機關先進集體等稱號。

 
  與初次在法庭見到的正在宣讀起訴書、發(fā)表公訴意見時慷慨激昂的劉陽不同,此時,平靜地坐在記者對面,儒雅、溫和的劉陽,根本找不出一絲嚴厲的模樣。陪同記者采訪的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姜華說:“這就是劉陽日常的樣子。”
 
  公不為私所惑 正不為邪所媚
 
  古人云,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公則不為私所惑,正則不為邪所媚。作為檢察官,劉陽總是嚴以律已,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于自省,堅持原則底線,勇敢捍衛(wèi)法律公正和權威。在辦案中始終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規(guī)范”的執(zhí)法理念,自覺做到嚴格執(zhí)法,秉公辦案,每處理一起案件,自覺摒棄機械執(zhí)法,力求實現(xiàn)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自遼寧師范大學畢業(yè)后,劉陽便來到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工作,現(xiàn)已走過了十幾個年頭。憑著自己對檢察事業(yè)的熱愛,靠著一種執(zhí)著精神,劉陽迅速從一名普通干警成長為公訴科科長。在十多年的工作中,劉陽接手了各種各樣的案子,接觸了形形色色的當事人,他始終以一種如履薄冰的嚴謹和平和心態(tài),妥善地處理好執(zhí)法辦案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頂住了辦案過程中出現(xiàn)的各種壓力和干擾。
 
  面對疑難復雜案件,劉陽常常放棄休息時間,埋頭查閱大量的書籍、案例,組織召開科室會議集中進行討論,協(xié)調溝通外部聯(lián)系、暢通工作渠道,保證案件順利提起公訴。在法庭上,面對拒不認罪的被告人,面對咄咄逼人的律師,劉陽顯示出了扎實的業(yè)務功底,用事實說話,用法律做盾,維護了檢察官的形象,更完成了檢察機關指控犯罪的神圣使命!
 
  在擔任公訴科科長以后,面對的誘惑和工作的壓力與日俱增,但是劉陽卻能在工作中帶出君子蘭般的君子之風,秉持正義,不為權勢所動,牢記肩上使命和心中所持辦案的準則,堅守黨紀國法和檢規(guī)檢紀,絕不用手中的權力去謀取私利,用精湛的業(yè)務素養(yǎng)和高貴的威嚴氣質讓那些有著種種私欲的人在他面前望而卻步。由于工作繁忙,劉陽結婚時連婚禮都沒有辦,更不用說給老婆一個像樣的蜜月旅行。為了能及時辦結案件,保證辦案出庭質量,劉陽更是把換洗的衣服放在車里,加班加點工作成了家常便飯,自然而然就忽略了對家庭的照顧。每當面對家中體弱多病的父母和年幼的女兒時,劉陽的心中總是充滿了一種深深的愧疚之情。
 
  不搭花架子 不走過場
 
  “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眾心傷一回;走一次過場,就與群眾的距離遠一分。”劉陽深知公訴工作務必要抓“實”,公訴案件的辦理更得體現(xiàn)在“實”處。只有法律、證據(jù)“實”,才能保證案件質量,只有案件質量“實”,才能更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只有審查起訴全過程去偽存真做到了“實”,才能捍衛(wèi)司法的權威和法律的尊嚴,讓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歷史的考驗,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與正義的陽光。
 
  自2010年擔任公訴科科長以來,劉陽共審核各類刑事案件2200余件,所有起訴案件都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刑事審判監(jiān)督工作中,始終堅持“敢抗、會抗、抗準”的原則,建立抗訴工作的長效機制,使刑事抗訴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2010年11月,劉陽在辦理被告人楊某某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案中,被告人在被執(zhí)法人員控制后,在執(zhí)法人員依法收繳其架設的鳥網時,又發(fā)現(xiàn)1只活紅角鸮,2只活雀鷹被鳥網網住。對此,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在被執(zhí)法人員抓獲后,在執(zhí)法人員依法收繳其架設的網時又發(fā)現(xiàn)的3只珍貴鳥類,應屬被告人在著手實施犯罪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不能完成犯罪行為的情況符合犯罪未遂的規(guī)定,故對其依法減輕處罰。
 
  正是由于老鐵山自然保護區(qū)坐落在旅順口區(qū)轄區(qū)內,是鳥類的遷徙重要途經地,每年保護鳥類任務繁重、地理環(huán)境特殊,每年秋季獵捕、殺害鳥類案件比較多,且此種情形在其他殺害鳥類案件中也存在,對此種情況既未遂的認定,影響到此類案件的判決,同時也影響到對鳥類的保護。
 
  劉陽經過反復論證認為,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獵捕或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之一,便足以成立本罪,應屬犯罪既遂。本案屬“情節(jié)嚴重”應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法律錯誤導致本案判決對被告人量刑畸輕,符合抗訴條件,遂啟動抗訴程序,二審法院經審理后采納了其抗訴意見。本案抗訴處理既很好地打擊了違法獵捕行為,又為相同情節(jié)的處理提供了依據(jù),有效地維護了法律的正確實施。
 
  保護青少年 不同個體不同對待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一直是大連市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關注的重點。多年來,公訴科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堅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加大對青少年權益的保護。
 
  在辦理未成年犯罪案件工作中,劉陽嚴格執(zhí)行“三個堅持”原則,即堅持良莠分開,區(qū)別對待;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堅持以懲罰個體、教育整體為原則。
 
  2011年7月,公訴科受理審查了一起2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聚眾斗毆的案件,案中的22人均系在校學生和家庭獨生子,一旦提起公訴,22名犯罪嫌疑人的學業(yè)將前功盡棄,不但會影響到他們以后的就業(yè),也會使22個家庭遭受重創(chuàng)。
 
  考慮到本案22名犯罪嫌疑人均為初犯、偶犯,主觀惡性較小,到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而且本案未造成輕傷以上傷害后果,作為科長,劉陽將擬作不起訴的審查意見提交檢委會討論審查,并得到檢委會的支持,最后依法對陳某等22人不起訴,取得了良好的辦案效果。
 
  22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長以及各自學校的老師、領導,對檢察院的決定非常滿意,并感謝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給了學生們一次繼續(xù)展翅翱翔的機會。
 
  除了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訴訟中的合法權益外,劉陽還先后多次帶領未成年人犯罪辦案組成員驅車幾百公里到未成年人管教機構專門探望轄區(qū)內的未成年服刑人員進行跟蹤幫教,有效降低了未成年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
 
  2008年,旅順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科被大連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共青團大連市委員會、大連市人民檢察院等單位評為“優(yōu)秀青少年維權崗”。
 
  水滴則石穿 打造精干團隊
 
  正是劉陽精益求精的辦案風格,才保證了辦案質量,更維護了公平與正義。一個個難題成功攻克;一件件案子順利審結。其不僅在工作中秉持嚴格的工作作風,更要求科室的每一位辦案人都以身作則,嚴以律已。
 
  雖然劉陽在工作中對辦案人要求很嚴,但私下里,他卻非常平易近人,會關心到每一位干警,體諒大家工作中的難處。在劉陽的帶領下,公訴科形成了一個團結的隊伍,大家相互幫助,相互支持,擰成一股繩。由于科室人員流動較大,新進人員較為年輕,缺乏辦案經驗,給公訴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一定的困難,然而面對著這些困難,劉陽充分發(fā)揮了一名科長的帶頭作用,帶領大家學習案例,字斟句酌地教大家修改起訴書,為辦案人協(xié)調辦案中遇到的各種困難,為辦案人的盡快成長和業(yè)務能力的整體提高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公訴科內的年輕干警們先后多人被上級單位評為優(yōu)秀公訴人、平安創(chuàng)建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先進個人、大連市“三八”紅旗手等。
 
  記者手記:
 
  高山不語,自有它的崇高;大地不語,自有它的遼闊。劉陽嫉惡如仇、剛正不阿,對人民無限熱愛,對事業(yè)一絲不茍;雖然業(yè)務繁忙工作量大,卻堅持常年自學,自我凈化,自我提高。劉陽曾說過,公訴工作無小事,每一項工作都要慎之又慎,實之又實。他是這樣說的,也是一直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