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由瓦房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徐某某等5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一審宣判,主犯徐某某獲刑十九年,其他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六年不等的刑罰。該案系瓦房店市檢察院捕訴一體改革后辦理的首起重大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瓦房店檢察院專案組兼顧三項重點,破解難題,高質(zhì)高效辦理了該案。
經(jīng)查,徐某某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組織賣淫、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13起,違法11起,嚴重擾亂了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危及當?shù)匕傩盏娜松碡敭a(chǎn)安全。3月16日,瓦房店市檢察院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主管副檢察長任副組長、檢察二部負責人張北凝任業(yè)務指導、骨干力量為成員的專案組提前介入該案,指導偵查方向。
辦案中,瓦房店市檢察院兼顧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高認罪認罰適用比例、有效降低案件比三項重點工作,破解疫情期間提審難、量刑難、適用認罪認罰難等難題,對全案90%共計45名被告人適用了認罪認罰,高質(zhì)高效完成了全案審查起訴工作,為統(tǒng)籌推動各項刑事檢察重點工作積累了有益經(jīng)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