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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宣判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涉野生動物刑附民公益訴訟案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孫凱 駐錦州記者 王璐璐 | 發(fā)布時間: 2020-08-14 08:48

  日前,凌海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凌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系錦州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涉野生動物保護刑附民公益訴訟案件。日前,記者來到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就此案辦案過程進行了采訪。

  據(jù)介紹,2019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在自家水田地內架設粘鳥網(wǎng)20片,捕獵野生鳥3604只(92只活鳥已放飛)。9月25日,被告人雇傭其哥哥(另案處理)駕駛汽車將捕獵的野生鳥類運送到盤山縣某燒烤店售賣,因當?shù)責镜昃礌I業(yè),二人駕車返回,在返回途中被查獲。

  經(jīng)司法鑒定:李某某狩獵的鳥類為灰頭鹀、黃胸鹀、藍喉歌鴝,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基準價值每只為300元,李某某非法捕獵造成3512只鳥類死亡,損失合計1053600元。 

  8月10日,凌海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支持凌海市檢察院訴訟請求。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次性賠償國家經(jīng)濟損失人民幣1053600元,并在錦州市市級以上主要新聞媒體上賠禮道歉。

  作為錦州市首例涉野生動物保護刑附民公益訴訟案,該案的宣判開拓了凌海市檢察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新領域。

  辦案手記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郭猛結合本案進一步釋法說理。

  “辦案過程中,我們主動作為,發(fā)現(xiàn)線索并持續(xù)跟進,通過與凌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密切配合,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多渠道聯(lián)系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多維度引導開展證據(jù)補充偵查,有效實現(xiàn)了案件高效率辦理?!惫透嬖V記者,該案的宣判起到了“查處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有助于增強廣大群眾法律意識,加強了群眾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的法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