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17日,由檢察長孫玲帶隊,葫蘆島市連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控申工作人員將司法救助金送到被救助對象張某家中,變“領”為“送”,將檢察溫情送進家門。
連山區(qū)檢察院堅持“應救盡救”原則,將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作為檢察辦案與司法為民深度融合的實踐載體。連山區(qū)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被害人張某的情況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將線索移送至第五檢察部。孫玲查閱案件資料后帶案下訪,深入張某所在村進行走訪調查,詳細了解張某家庭生活情況。經調查核實,張某家庭符合救助條件,隨即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快速辦理,確保盡快將救助金發(fā)放到位。
孫玲得知救助金到賬后,立即帶領控申工作人員前往張某家中,主動上門為其發(fā)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