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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為綱 聚保障之力——我省依法抗擊疫情工作綜述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作者:記者 王奇 | 發(fā)布時間: 2020-02-24 12:00

  法治是增強“社會免疫力”、提高“整體戰(zhàn)斗力”的良方。越是情況特殊,越是要堅持法治思維。

  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省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級政法機關和廣大政法干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法治原則和精神貫穿到疫情防控工作全過程,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各環(huán)節(jié)發(fā)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確保了社會安定有序、人民生活平穩(wěn)。

01

我省法院集中宣判涉疫情犯罪案件

  緊急立法 速度與成效并重

  疫情來勢洶洶,挑戰(zhàn)突如其來。堅持依法防控是中央提出的明確要求。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發(fā)表重要講話,對依法推進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全面部署。

  自上而下,法治成為同心抗疫的關鍵詞。

  2月15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召開。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貫徹落實工作,提出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依法防控中推動提高依法治省能力。要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要抓緊完善疫情防控相關立法,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立法工作,著力消除相關法律空白點,做到有法可依。

  面對嚴峻的疫情,只有從制度層面構建起架構嚴密、有序運作的法治機制,各地區(qū)、各部門、各條戰(zhàn)線才能科學合理、有條不紊地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兩天后,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科學有序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立法的形式明確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原則,并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履行的責任作出相應規(guī)定,用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推進疫情防控。

  嚴格執(zhí)法 匯聚抗疫硬核力量

  1月25日,我省啟動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最嚴格的防控措施。一級響應就是一級戰(zhàn)備,這標志著我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戰(zhàn)斗已進入最高等級。

  疫情防控期間,更不容違法犯罪滋生。無論是制假售假哄抬物價,還是公然行騙牟取錢財,又或是暴力傷醫(yī)、造謠制造恐慌……當疫情來襲之時,這些行為都是對依法治理水平的檢驗。

  2月13日12時30分許,女子鄒某到盤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其在網(wǎng)上購買口罩時被詐騙100萬元。僅僅8個小時后,專案組便橫跨4市追蹤800公里,在營口市西市區(qū)一小區(qū)將犯罪嫌疑人孫某抓獲。經(jīng)過連夜審訊,嫌疑人孫某對其詐騙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在疫情防控期間,以虛假銷售防疫物資為由,詐騙作案20余起,受害人涉及四川、甘肅等多個省市,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

  這起案件的快速偵破只是我省政法機關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維護抗疫工作秩序的一個精彩縮影。

  執(zhí)法工作直接關系到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能否順利進行,嚴格執(zhí)法、透明執(zhí)法必能形成法治震懾力量。自疫情發(fā)生以來,我省各級政法機關積極應對、多措并舉,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行為。

  1月27日,省公安廳發(fā)布通告:對拒不配合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10類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2月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fā)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全省法院對13類涉及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給予嚴厲打擊,旨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安全穩(wěn)定。

  加大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執(zhí)法力度,做到執(zhí)法必嚴,彰顯庇佑民生的溫情。

02

盤錦警方破獲涉疫重大網(wǎng)絡詐騙案

  公正司法 扛起疫情防控司法擔當

  2月22日,鞍山、本溪、葫蘆島、遼陽、錦州、盤錦6地法院公開宣判了6起涉疫犯罪案件,所涉罪名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詐騙罪,妨害公務罪及尋釁滋事罪。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準確適用國家法律及我省發(fā)布的決定、通告等地方性法規(guī),依法實施疫情防控案件審理工作,及時處理,定分止爭。

  為此,全省法院系統(tǒng)對涉疫案件快審快結,對破壞和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人形成有力震懾;通過發(fā)布典型案例普法釋法,彰顯并營造從嚴打擊涉疫情犯罪的決心、氛圍,將依法打擊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作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維護社會安定有序的具體行動。

  省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涉疫情防控檢察業(yè)務指導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涉疫情案件法律政策適用標準,確保案件辦理質(zhì)效。全省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積極參加特殊時期社會治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堅守崗位、忠誠履責,采取靈活多樣的工作方式和便捷高效的科技手段統(tǒng)籌抓好辦案工作。截至2月17日,全省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85件120人;受理審查逮捕案件16件18人,批準逮捕11件12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8件8人,其中提起公訴4件4人,法院作出判決1件1人。

  省司法廳黨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當前頭等大事來抓,積極主動作為。早在1月25日,省司法廳便下發(fā)了《關于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實行防疫封閉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監(jiān)獄戒毒單位全部施行封閉式管理。1月26日10時前,已在全國率先實現(xiàn)封閉式管理,全省35所押犯監(jiān)獄、14所戒毒單位實現(xiàn)了與墻外人員絕對隔離。

  抗擊疫情中,全省9萬余名基層人民調(diào)解員主動承擔起疫情防控服務員、監(jiān)督員、宣傳員、引導員責任。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抗擊疫情工作開展以來,全省共化解矛盾糾紛1596件,為疫情防控和社會安全穩(wěn)定織起一道法律網(wǎng)和防護網(wǎng)。

  正是因為勁往一處使、力往一處聚,才形成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強大法治護航合力。

  全民普法 筑起抗擊疫情“法治屏障”

  在這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戰(zhàn)“疫”中,沒有人是旁觀者。只有推動全民普法守法,方能凝聚起全社會攜手抗擊疫情的法治力量。

  “全體村民注意了,我叨咕幾個事啊,是不是在家老鬧心了?鬧心也別出去亂溜達啊。還有啊,手機別看著信息就發(fā),真不真實???不怕派出所逮你呀!再就是啊,都說八百遍了,出門戴口罩,出門戴口罩……”臺安縣新臺鎮(zhèn)東桓村大喇叭廣播的一段大白話,村民聽得懂、記得住,使抗疫普法格外接地氣。

  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沈陽市沈河區(qū)風雨壇街道永環(huán)社區(qū)除了實地走訪,通過微信群排查宣傳成了高效安全的手段,60%以上的居民都囊括在群里。在北票市,抖音等小視頻成了宣傳抗疫工作的新渠道。沈陽市33.3萬“盛京義勇”平安志愿者,成為疫情防控中溫暖給力的存在。遼寧法制報公益普法團積極行動,在抗擊疫情期間為讀者說“疫”普法……

  法治,已經(jīng)成為全民戰(zhàn)“疫”的公約數(shù)。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造謠傳謠、制假售假是違法行為,不聚集扎堆、配合體溫檢測、出門戴口罩就是守法遵規(guī)。

  隨著2月22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達7號令,將一級應急響應調(diào)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省內(nèi)低風險地區(qū)已經(jīng)全面恢復正常生產(chǎn)生活秩序。為此,全省各級政法機關不斷出臺系列措施,全力優(yōu)化法治服務,做到保障疫情防控和保障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兩不誤。

  艱難困苦,玉汝于成。以法治為綱,聚保障之力,著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一定能夠贏得抗擊疫情的勝利。經(jīng)此一役,遼沈大地必將重新煥發(fā)勃勃生機。